關於《皇商的乞兒妻》 後記 蕭宣by
讀過李爾王的故事嗎?是莎士比亞四大悲劇中其中的一部。
故事內容大致如下──
李爾是英國的國王,有三個女兒,由於李爾王老了,不想再理政事,打算讓出國權給他三個女兒,但在恩賜之前,李爾王想要知道誰才是最愛他的。
大女兒說:「父王,我對您的愛,無法用言語表達,我愛您勝過自己的生命。」
李爾王聽了很感動,便將三分之一的財富留給她。
二女兒說:「我對父王的愛勝於大姐的一切。」
李爾王聽了還是很感動,又把三分之一的國土贈與她。
三女兒的個性直率坦言,她只是淡淡的告訴她的父親:「我愛您。」
李爾王認為三女兒是個忘恩負義的人,一氣之下,便把原本她應得的財富全分給了大女兒及二女兒,又把三女兒嫁到法國去。
想不到李爾王遜位不久,竟受到大女兒和二女兒的虐待,他十分後悔自己輕易放棄了國權,最後竟然發瘋了。
小女兒得知此事後,領兵攻打英國,欲拯救失心瘋的李爾王,卻兵敗被囚入獄而死,李爾王悲傷過度,不久也跟著小女兒走了。
不知大家讀完這則小故事後,心中有何感觸?
子女除了要孝敬父母之外,為人父母者,是否更應該明辯是非?
這本《皇商的乞兒妻》卡在第八章久久接不下去,正因為有親情成份在其中,也是蕭宣最不願去寫的情節,但是,我還是鼓起勇氣嘗試了。
我苦思不出母女相認的情節,化解不了女主角乞兒對她的親娘應有的怨懟。
我靜下心來想了幾天,仔細回想自己的童年。
父親遺棄了我們,母親把我們寄居在外婆家,整年不在我們身邊。我在家中排行老大,自小就有種認知,認為保護妹妹是我的責任。
從小到大,不只一個人問過我:是否曾怨恨過遺棄我的父親?
老實說,我長這麼大,從來就沒有恨過他。
那是否愛過遺棄我的父親?
呃……這我真的不知道,對他的感覺一直都很複雜,說不出喜不喜歡、討不討厭、在不在乎,我也以為他死了,我不會有任何感覺;可當他的死訊真的傳來時,心裡卻受到極大的震撼,竟躲起來痛哭失聲。
別認為這是一篇沉重的後記,我只是在陳述這本書卡稿的主要原因,寫不出女主角乞兒的心境,是因為我怕面對,但一個故事有開始,當然也一定會有結局,只好很不自量力地拿個人立場去寫她。
「紅杏不出牆」之五,蕭宣已開始動筆,偏偏我是個三心兩意的人,開稿沒多久,我便後悔了一開始的設定,於是,龜毛地全文刪除了。
開稿前,蕭宣幾乎整天都在苦思著書名,騎車也想、吃飯也想,想到頭都快要爆了,最後想出來了,卻是很不滿意,所以啦,唉……
太了解自己了,若書名沒事先想出來,我就寫不下去,腦袋空空,靈感不知跑哪兒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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